难荫
清朝荫叙制度之一。顺治三年(1646)定制,官员为王事而亡,依应升品级赠衔,并荫一子入监读书。康熙十八(1679)定,殉难官依本衔荫子,不依赠衔。雍正十二年(1734)定,官员因公差而死,依应升品级荫子、赠衔,然八品以下官,只赠衔不给荫。参见“荫叙”。
清朝荫叙制度之一。顺治三年(1646)定制,官员为王事而亡,依应升品级赠衔,并荫一子入监读书。康熙十八(1679)定,殉难官依本衔荫子,不依赠衔。雍正十二年(1734)定,官员因公差而死,依应升品级荫子、赠衔,然八品以下官,只赠衔不给荫。参见“荫叙”。
即“贝勒依法依旦尼达”。
同“冢宰”,为百官之长。《新唐书·李吉甫传赞》:“吉甫践天宰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长官,置一人。
汉朝三公府和郡县各曹主官的通称,正为掾,副为属或史。东西曹掾俸比四百石,余掾比三百石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参看“曹”条。
官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本路税务。其下有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名。唐于三京府、援三京府所置凤翔等六府、大中下都督府、大都护府均置参军事,其职掌同“州参军事”,参见该条。
参见“恭使宫人”。
官名。秦置,县一级行政机构长官,掌一县政令。秦制,万户以上为令,减万户为长,秩五百石至三百石。两汉、三国魏、晋南北朝沿置。魏官品第九、晋八品。南朝宋秩五百石、品第八,梁、陈不详。北朝北魏初期有令有长,
官署名,简称行台省。隋文帝初于诸道设置,有河北道、河南道、西南道、山南道、淮南道等行台尚书省,设尚书令、仆射各一员为长贰; 兵部尚书一员兼吏部、礼部,度支尚书一员兼都官、工部;丞一员,左、右任置; 都
官名。元置,为修内司的主官,见“修内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