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书
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。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,由吏部发出除书,并送达受任者。在吏部留有底案。
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。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,由吏部发出除书,并送达受任者。在吏部留有底案。
官名。隋初州置兵曹参军事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兵曹参军事为司兵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兵参军事为司兵书佐。参见“司兵参军事”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有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枢密院所属机构。掌纠察百官,兴宗重熙二十年(1051),“罢中丞记录职官过犯,令承旨总之。”(《辽史·兴宗纪》)官署名,辽朝置,掌纠察百官。其官有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、总知中丞司事、北院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,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的行政区划,分省、郡、县三级。郡由清代的府改称,设总制一人,官等为十等,管辖各县监军、乡官。
官署名。北齐设,属太子家令寺。置令、丞为长贰,掌东宫库藏财货出纳、营缮诸事。隋、唐沿置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司次官,省称为小兵部,佐兵部中大夫掌本部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为兵部司长官,称兵部下大夫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
汉朝住在各园离宫的贵人,位次皇后,金印紫绶。详“贵人”条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又诏诸园贵人,其宫人有宗室同族若羸老不任使者,令园监实覈上名,自御北宫增喜观阅问之,恣其去留,即日免遣者五六百人。”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职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四人。俱奏补。佐参议审议法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