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官职等级。北魏官员等级分正、从九品,品内又分等则谓之阶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令,每品分上、中、下三阶; 二十三年令,从三品以上不分阶,四品以下每品分上、下两阶,依考格迁转,五等爵及从五品以上者可以阶当刑两岁,亦可转让。北齐官品,四品以下每品分上、下两阶。隋朝沿其制。唐朝流内九品分三十阶,凡叙阶之法,有以封爵,有以亲戚,有以勋庸,有以资荫,有以秀孝,有以劳考,有免除而复叙者,皆依法申报。北宋文臣有散官二十九阶、寄禄官阶和选人官阶,武臣有散官三十一阶、寄禄官阶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并罢文、武散阶,以旧文散官阶为新寄禄官阶,定为二十四阶,后增为三十七阶; 徽宗崇宁二年(1103)以承直郎至将仕郎换选人七阶,政和二年(1112)武阶易以新名,为五十二阶; 又定内侍官十二阶、医官十四阶。金朝文散官九品四十二阶; 武散官正三品以下阶与文资同,为三十四阶; 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而下,立为十五阶;太医官自从四品而下,立为十五阶; 内侍自从四品以下,十五阶; 教坊亦如之。元朝文散官八品四十二阶,九品无散官; 武散官正二品至从八品三十四阶; 内侍散官正二品至从八品十四阶; 司天散官从三品至从八品十四阶; 太医散官从三品至从八品十五阶; 教坊司散官亦如之。明朝文散阶四十有二,正一品至从九品;武散阶三十,正一品至从六品。清朝有封赠正一品至从九品十八阶。


封建王朝官吏的等级次序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平原文学匡衡材智有余,经学绝伦,但以无阶朝廷,故随牒在远方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:“唐之官制,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,而大抵皆沿隋故……其辩贵贱,叙劳能,则有品、有爵、有勋、有阶,以时考覈而升降之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左皇后

    废而复立之皇后。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成许皇后》:“(淳于长)曰:我能东宫,复立许后为左皇后。”

  • 四川盐课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初年置,掌四川食盐生产、税课、行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井盐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

  • 蚕官令

    官名,汉置,掌蚕事祭祀。详“蚕官”条。

  • 骁骑

    1、官名,汉有骁骑将军、骁骑都尉、骁骑;南朝有左右骁骑;隋置骁骑尉,为文散官,唐改为勋官。清朝有骁骑参领、骁骑校尉,详各条。2、泛指精壮骁勇的骑兵。

  • 秋官尚书

    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刑部尚书。参见“刑部尚书”。官名。见“秋官”。

  • 宿卫幢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统领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守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
  • 中常侍中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为中侍中省副长官,掌出入门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中侍中省》。

  • 都曹

    官署名。北魏前期置,属尚书省。设尚书为长官,协助尚书令、仆射综理尚书省各曹事务。多以侍中、殿中尚书、吏部尚书等官参、治、录其事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
  • 献丞

    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太官令的属官。掌贡献物品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元帝初即位,诏列侯举茂材,(寿子)勃举太官献丞陈汤。”注:“苏林曰:献丞,主贡献物也。”

  • 刑部侍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初始置,为尚书省都官曹所辖刑部曹长官,从五品,相当于后代郎中。开皇三年(583)改都官曹为刑部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侍郎一人,正四品,为刑部副长官,协尚书同掌部务。改原头司刑部侍郎为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