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和平条件下使民以粮谷捐官的制度。秦在战国时即已实行此制,其用意在于劝农。《商君书·靳令》说:“民有余粮,使民以粟出官爵,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不怠。”不过实际上纳粟拜爵在整个秦代,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一例
即“壮达”。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翰林院置,当时庄宗初建号,故特立此名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。凡官员磨勘转官,皆有规定年限,如须四考或五考,若获朝廷特恩,得以减少一定年数,发给公据以资证明,称减年。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,即可提前转官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三人,其职掌为管理糌巴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西晋惠帝永康元年 (300)立司马减为皇太孙,即储君。以司马伦为太孙太傅,职如太子太傅。太孙废,其官亦罢。参见《晋书·愍怀太子传》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《晋书·张轨传》: “(张)天锡数宴园池,政事颇废,难将军、校书祭酒索商上书极谏。”
官名。东汉少府所属有守宫令及丞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主御纸笔墨,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。”魏晋守宫令转属光禄勋,秩六百石,第七品,职掌与汉同。梁陈光禄卿所属亦有守宫令。北齐于光禄寺设守宫署,置“守
官署名。为长宁寺的主官,见“长宁寺”。
官名,三国魏吴皆置,属散骑省,员额四人,五品。掌侍从左右,顾问应对、规劝得失;与散骑常侍等共平尚书奏事。西晋置,东晋罢。南朝复置,属集书省,掌文学侍从,收纳章奏,劝谏纠劾。北朝也置,且兼修国史。隋初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