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吏兼河堤使
官名。宋置,《宋史·河渠志》载:“乾德五年(公元967年)诏开封、大名府郓、澶、滑、孟、濮、济、淄、沧、棣、滨、德、博、怀、卫、郑等州长吏并兼本州河堤使”。《历代职官表》按:“开封,大名府郓、澶等州长吏各兼本州河堤使,即今(清代)知县之兼理何务者也”。
官名。宋置,《宋史·河渠志》载:“乾德五年(公元967年)诏开封、大名府郓、澶、滑、孟、濮、济、淄、沧、棣、滨、德、博、怀、卫、郑等州长吏并兼本州河堤使”。《历代职官表》按:“开封,大名府郓、澶等州长吏各兼本州河堤使,即今(清代)知县之兼理何务者也”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十一年(1885)设。正二品。初由出使德、法、英等国大臣兼。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(比利时)大臣。辖二等参赞、二等通译、一等书记、二等书记各一人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始设。位低于“统管”,高于“朝将”。职务未详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。自庚申十年(公元1860年)以后的《天王诏旨》、《幼主诏旨》中常列举“天
官署名,明初设此官署,掌京畿漕运事务。其官有漕运使,正四品;知事,正八品;提控案牍,从九品;属官监运,正九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一员》。参看“漕台”条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法制方面的法律案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五年(1072)置,掌乘时贸易,平抑物价,以通货财,及召人抵当借钱出息等事物,设提举官。不久以在京商税院、杂卖场、杂买务隶属提举市易务,并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,市易务为市易东务上界
内务部直辖机构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十月三十一日袁世凯任命顾鳌为“筹备立法院事务局”局长,次年三月十八日又命其兼任“国民会议事务局”局长;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四月七日将两局并归内务部。实际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转运军需粮草。世祖中统三年(1262)由军储都转运使司改置。四年,改为漕运司。
即“小武藏下大夫”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掌养马。《汉书·金日磾传》:“日磾以父不降见杀,与母阏氏、弟伦俱没入官,输黄门养马……上奇焉,即日赐汤沐衣冠,拜为马监,迁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。”官名。西汉黄门令所属,掌养马。见
官名。清朝总督、巡抚、将军的随从官。分文、武两种,文巡捕以本省之佐杂官充任,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,分别负责宣传和护卫事。又,钦差官如主考、学政亦有临时之巡捕,由总督、巡抚指派。官名。清代将军、总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