铜虎符
虎形铜符,(省称“铜虎”、“铜符”。)汉朝的一种符信。自文帝二年(前178)始,颁与郡守作为发兵信物。铜虎符第一至第五,国家当发兵遣使者,至郡合符,符合乃听受之。符分两半,右留京师,左与郡守。后或沿用。北朝北魏委派都督重臣出征时给铜虎符十,以示有调兵权。
发兵的凭信。战国时发兵已用铜虎符,符以铜铸就,其形如虎,剖而为二,其右半个存国王处。发兵时须有存在国王处的右半个来会合,作为凭信,否则便不得调发。此制至秦汉犹沿用。参见“竹使符”。
虎形铜符,(省称“铜虎”、“铜符”。)汉朝的一种符信。自文帝二年(前178)始,颁与郡守作为发兵信物。铜虎符第一至第五,国家当发兵遣使者,至郡合符,符合乃听受之。符分两半,右留京师,左与郡守。后或沿用。北朝北魏委派都督重臣出征时给铜虎符十,以示有调兵权。
发兵的凭信。战国时发兵已用铜虎符,符以铜铸就,其形如虎,剖而为二,其右半个存国王处。发兵时须有存在国王处的右半个来会合,作为凭信,否则便不得调发。此制至秦汉犹沿用。参见“竹使符”。
唐代五个官署总称,即御史台监察、殿中、侍御史、中丞、大夫五官署。唐代李绰《尚书故实》:“台仪自大夫已下至监察,通谓之五院御史。”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主爵员外郎置,员一人,从六品上,为吏部司封司次官,掌封爵、命妇、朝会及赐予等事。咸亨元年(670)及中宗神龙元年(705)曾改称主爵员外郎,玄宗开元元年(713)再改司
辟士四科是汉朝推荐任命官吏的四条标准。汉朝官吏的任用,初由朝廷委派,后来,朝中的高级官员和地方州郡的属吏,皆由自己向朝廷推荐任命,但有些实在不称职,于是肃宗孝章帝建初年间下诏辟士四条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。西汉执金吾所属有都船令,置丞三人,管造船,也掌管造船工场附设的监狱,称为都船狱。东汉废。
指西汉时的车、户、骑三将,属郎中令(光禄勋),秩皆比千石。车将掌车郎,户将掌户郎,骑将掌骑郎。平时郎掌守宫殿门户,战争年代也参战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。西汉时合称车郎将、户郎将、骑郎将为郎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道武帝天兴)三年(400)十月,置受恩、蒙养、长德、训士四官。受恩职比特进,无常员,亲贵器望者为之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盐铁部,掌丰盐事。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领之。神宗元行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罢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,上将军副将。《史记·白起王翦列传》: “乃阴使武安君白起为上将军,而王龁为尉裨将。”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长官。简称江苏司郎中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