钧盾冗从
官名。为西汉钩盾令的职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记李步昌曾任此职。
官名。为西汉钩盾令的职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记李步昌曾任此职。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八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。秩从八品下。
州分职吏名。西晋末江州设置,见《晋书·华轶传》,掌参议军事。
即“直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”。
指当仕路,居要职掌握政权和掌握政权者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夫子当路于齐,管仲、晏子之功可复许乎?”后世多沿用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原刑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,简称“司”。均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各理一省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。十八
元置,属徽政院。设院使、副使、局副各一人,相副官一人。
“刑狱贼曹参军事”省称。参见“刑狱贼曹参军”。
参见“左右备身五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