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庐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野庐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野庐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见“收掌”。
即辞官,解职去官。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“虞卿度赵王终不可说,乃解其相印,与魏齐亡间行。”
官名。即殿中少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少监。
官署名。清朝六部及理藩院、都察院、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掌理收发在京衙门之书,编号记档,分司办理,或兼管监印等项事宜。通设满、汉司官各一人,由各司、署、处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七品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置。《三国志·韩暨传》:“徙监冶谒者”,“加司金都尉,班亚九卿。”管理铁器的冶铸制造。官名,东汉末曹操置,掌金属冶炼和铁器铸造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韩暨传》:“徙监冶谒者……在职七年,器用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弋禽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学官名。唐朝诸府、州、县均置,德宗建中元年 (780) 改名文学,掌以五经授诸生。宪宗元和 (806—819) 以后,中、下州不置。
文书名。特指清朝皇帝出巡时,内阁与皇帝所驻地之间往来传送的应办本章。由内阁满票签处负责办理。发报(递送本章)、到报(批回本章)日期,均预先奏定。此期间各部院折奏事件,均附本报往来传送。
武官名。北魏时军镇的主官,多以亲王或鲜卑族人为之,例加将军之号,持节统军,镇摄一方,兼管民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库伦设汉、蒙参赞各一人,由大总统简任,襄助库、乌、科、唐镇抚使管理所辖土、车两盟事务和地方民政,兼理各盟蒙旗警备队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