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醋面局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(1385)始置。初置大使一人,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、总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数十员。掌宫内食用酒醋、糖酱、面豆等。与御酒房不相统辖。
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掌内官、宫人食用酒、醋、面、糖诸物。浙江等处岁供糯米、小麦、黄豆及谷草、稻皮、白面,以备御前宫眷及各衙门内官之用,与御酒房不相统辖。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无固定员额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(1385)始置。初置大使一人,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、总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数十员。掌宫内食用酒醋、糖酱、面豆等。与御酒房不相统辖。
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掌内官、宫人食用酒、醋、面、糖诸物。浙江等处岁供糯米、小麦、黄豆及谷草、稻皮、白面,以备御前宫眷及各衙门内官之用,与御酒房不相统辖。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无固定员额。
指郡守、郡尉和县令、县长。郡守、郡尉官俸二千石,县令、县长称为“长吏”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谓郡之守尉,县之令长。”参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郡县》。
官名。又称“弥封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负责考试后士子试卷的糊名、编号、用印,然后送考官评阅,以防止阅卷中之舞弊。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。宋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始将唐代糊名之法用
官名。简称“枢直”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,改直崇政院置,选有政术文学者充任。宋初置为皇帝侍从,备顾问应对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三品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改为述古殿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行军都统所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于广西省置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官名。晋设此官,掌护南蛮,或领刺史,或持节为之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即王国相。皇子封王,其郡为国,置丞相一人,统众官。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,成帝更令相治民,如郡守,有长史,如郡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唐置,为采访处置使的佐官,员额二人。后改为“观察支使”,参见该条。
皇帝近臣泛称。《尚书·主政》: 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。”孔颖达疏: “王之亲近左右,常所长事,谓三公也。”秦汉以后,常作为侍中的别称。指帝王左右的近臣,周朝指三公。《尚书·立政》: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。”
文书名。向上级机构呈报的公文形式。《宋书·礼志二》:“云杜国解称国子檀和之所生亲王,求除太夫人。”《梁书·高祖三王·南康王绩传》:“主者有受货,洗改解书,长史王僧孺弗之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