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治塞外浑怀障,掌地方治安,防止外族侵略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北地郡》:“富平(县),北部都尉治神泉障,浑怀都尉治塞外浑怀障。”治:此处指都尉府所在地。
见“视学官”。官名。清末于学部置视学十二人,专任巡视京外学务。北洋政府于教育部、各省、县教育行政机关均有设置,国民党政府时期改为督学。
1、指皇帝、王、诸侯。2、即公主。战国以前诸侯女称君主。《史记·六国年表·秦灵公八年》:“初以君主妻河(伯)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:君主犹公主也。”
唐铨选之制,从“选限”之前的头年五月,便须向各州县下达本届选人资格范围,称为选格。参见“选限”。
学校名。唐朝凡县皆置,经学博士、助教各一人,学生25~50人不等。辽道宗清宁元年(1055),诏设学养士,颁经及传疏,置博士、助教各一员。各县亦设学,教授生员。
即“小畿伯下大夫”。
郡门下小吏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黄回传》载,黄回“竟陵郡军人也。出身充郡府杂役,稍致传教。”传教其职在传达太守教令,属于小史的一种。
官名。金元太府监的佐官,金制秩从六品,员额二人。元制秩从四品,员额五人。参见“太府监”。
官名。见“茶上人”。
官署名,清朝末年置,掌审判,重罪为初审,轻罪为二审。其官有:厅丞一人,从四品。刑科、民科推事官三十人,从五品。典簿二人,正七品。主簿二人,正八品。检察长一人,正五品。检察官五人,正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