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士衔名之一。宋朝置,徽宗宣和元年(1119)改宣和殿大学士设,秩正三品,地位与资政殿大学士同。清朝亦置。顺治十五年(1658),改内三院为内阁,大学士系殿阁衔,始有保和殿(明为建极殿)大学士之名,
参见“车部郎”。
官署名。统领本路军兵。金初设于咸州路。设都统、副都统领司事。参见“都统司”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官署名。同“内城预审厅”,见该条。
见“交钞提举司”。
省称“可”。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。
武官名。清末置巡洋长江舰队统领一人,以协都统充任,协助统制统领舰队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色下大夫油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清代国子监内部机构。掌学堂经费的关领支销事务。不设专职人员,由国子监堂官在各厅官员中选派二员及助教二员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