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事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 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为管理著帐郎君的机构。下设祗候郎君班详稳司及著帐诸局为皇室服务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著帐官。辽初,蒲古只等三族害于越室鲁,家属没入瓦里,称为著帐郎君,为皇室服役。世宗时赦免。其后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(1)太平天国设置,职司查察。前期有天朝总巡查,天京各街道巡查,均为天朝典官;军中有巡查,为各军典官之一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后期统军诸王及六爵的
官名。同“里宰”。春秋置。掌授卿大夫宅居之事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: “若罪也,则请纳禄与车服而违署,唯里人命次。”韦昭注: “里人,里宰也。有罪去位,则当受舍于里宰。”乡官名,即里尹、里宰之类,掌一里之
官名。①南北朝杂号将军之一。南朝宋八品; 梁武职六班,大通三年(529)列为“十武将军”之一,班次稍高; 陈因之,六品、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中置,十七年定为六品下,二十三年改七品上。
官名。为国民政府主计处的主官,后为行政院主计处的长官。见“国民政府主计处”。
辽朝宫帐杂役。掌宫中衣物裁造等事。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,例由著帐户充任。
元朝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詹事院、储政院。设于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罢仁宗延祐四年(1317)复立,七年罢。泰定帝泰定元年 (1324) 再立,文帝天历元年(1328)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供御膳。《魏书·慕容白曜传》:“(慕容契)迁宰官令,徵好碎事,颇晓工作,主司厨宰,稍以见知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,掌并州尚书省右民曹事务,属并省度支尚书。其职掌与“右民郎”略同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金置,为七等县的第四等,次于剧,为二万户以上人口的县。参见“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