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官制用语。汉代选拔官吏考试的第二个等级称乙科,在甲科之下。唐代明经分甲、乙、丙、丁四科,进士分甲、乙两科。② 明、清称举人为乙科。指科目的第二等,明清时作为举人的代称。参见“甲科”。
宋朝太学考试名。由朝廷降敕差官主考。神宗元丰二年(1079)定制,太学外舍生每年公试一次。每年二、三月间举行,两日三场,第一日考诗、赋、经义五道,第二日考论、策各一道(分两场)。差外官主持,以学官佐之
传说中五帝时学校名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注引董仲舒说:“成均,五帝之学”。在原始社会中,作为重要教学内容的有礼、乐、射等,“礼”指社会习俗和宗教仪式;“乐”指音乐舞蹈;“射”指武艺。都是作为一般专门
官署名。隋朝诸牧总署,掌畜牧事务,置总监、副监、丞,统骅骝牧、二十四军马牧、驴骡牧、原州羊牧、原州驼牛牧、盐州牧、苑川十二马牧、沙苑羊牧,又领皮毛监。
官名。① 宋朝以后管理府、州、县等地方学校及教育行政之官员。宋于各路设提举学事司,简称提学。金设提举学校官。元设学提举司。明正统元年(1436)设提督学校官。两京以御史,十三布政司以按察司佥事充任,称
① 官署名。(1) 春秋战国楚置。负责收藏珍宝货贿,征收工商赋税,督造王室器皿等事。(2) 汉朝指丞相、御史府。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余章。”颜师古注:“大府,丞相、御史之职也
清朝县典史之别称。民国军制,军官分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。初级军官称尉,分上尉、中尉、少尉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掌制造器甲之事,设提举官。
即“奚六部秃里”。
官名。即右武卫大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右武卫大将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