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表
文书名。宋朝官员临终前所撰表文,死后由其家属申报朝廷,称遗表。朝廷则给予其家遗表恩泽,许补荫若干人。
文书名。宋朝官员临终前所撰表文,死后由其家属申报朝廷,称遗表。朝廷则给予其家遗表恩泽,许补荫若干人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总知奚王五房族属。太宗置,后无所掌,圣宗统和八年(990),复旧制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初置,掌宗庙礼仪,有丞。列位九卿,秩中二千石。景帝中六年 (前144)改名太常。一说入汉即改太常,惠帝时复名奉常。东汉末至南北朝诸霸府所建王国或置,称帝后即改太常。后世或用作太常寺别称。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官名。即别驾从事、别驾从事史,汉朝州部佐吏。据应劭《汉官仪》,汉元帝时,丞相于定国条州大小为设吏员,治中、别驾、诸部从事员一人,秩皆百石。因从刺史行部,别乘传车,故谓之别驾。秩轻职重,有“其任居刺史之
辽朝职官类名。属南面官,非常设官,皇帝临时差遣官员,平理庶狱、采摭民情。有分决诸道滞狱使、按察诸道刑狱使、采访使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官府供使役的小吏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庶人在官者,其禄以是为差也。”郑玄注:“庶人在官,谓府史之属。官长所除,不命于天子国君者。”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即“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改属海军部,三年,军防司撤,併入军制司。掌承办水师人员驻册分发,千总、把总、外委之拔补,水师副将、参将各员之密保
唐朝皇帝每日御殿见群臣,称常参,后泛称定时入朝为常参。宋朝常朝日,参见皇帝、问候起居,称常参起居,省称常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