远地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所任差遣之地离都城千里以外者,称远地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凡官员注授差遣离都城逾千里者,称为远地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所任差遣之地离都城千里以外者,称远地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凡官员注授差遣离都城逾千里者,称为远地。
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佐官,掌治安,防盗贼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。秩正六品,左右各一人。
宋朝文臣寄禄官阶通称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通阜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见“主爵”①。官署名。北魏、北齐、隋皆置,掌封爵等事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·司封郎中》、 《隋书·百官中·尚书省》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左参议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见“四川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与总部、比部、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。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,遂罢。
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。掌理太史院内部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