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殿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省试合格,因故未参加殿试,可赴下次殿试,称为还殿。
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,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,称为还殿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省试合格,因故未参加殿试,可赴下次殿试,称为还殿。
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,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,称为还殿。
清朝对在非正式官缺内任职的称呼。凡在额定官署编制以外之机构任职,如总办、提调等,以及临时奉差委办某事之官员,其职务均称“差事”。
参见“师爷”。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。
官名。传说夏、商置,春官。掌农时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”。韦昭注:“史,太史。阳官,春官。司事,主农事也。”官名。周置,即春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史师阳官以命我司事曰:距今九日,土
官名。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,位在内侍高品下、内侍黄门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内侍官名,改右班殿直。金章宗泰和二年 (1202) 复置为内侍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 置,为武臣阶官,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正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为修武郎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。淳化二年(公元991年)置,政
官名。即鼓吹丞。
明清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宣德(1426—1435)间置。始选能书者于内阁之西小房办事,称西制敕房。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,具稿付中书缮进,称东诰敕房。正统后,学士不能视诰敕,内阁悉委于中书等官,于是内
女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女正职官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各冶采金炼铁,榷货以资国用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置景州铁冶提举司。至元十四年(1277),增置檀州提举司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,併檀、景两州三提举司为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
官名。辽置,见“大国舅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