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都大提举榷茶司”。
王名,汉魏时东北少数民族之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其十二国属辰王。辰王常用马韩人作之,世世相继。”
官署名。五代置于诸州,掌刑狱之事,设马步都虞侯,以牙校充任。宋太祖开宝六年(973)改司寇院。参见“马步司”。五代时州的审判机构之一。《唐六典》卷一记唐代各州司法参军的职务是“掌律令格式,鞫狱定刑”,
官名。明朝殿阁学士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,改原东阁大学士而置。侍从皇帝左右,以备顾问。成祖即位后罢。
官名。春秋时期始见。又写作“大司政”。同“大司空”。《召叔山文簠铭》: “郑伯大司工召叔山文作旅簠。”详见“大司空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佐翊卫正都督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。七品。
见“市舶司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,以来远人,通远货。其官称提举。元祐初,诏福建路在泉州置司,大观元年,复置浙、广、福建三路市舶提举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举市舶司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野庐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指御史。《元史·明宗纪》:“帝谕台臣曰:御史劾岭北省臣,朕甚嘉之。”
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。孝文帝太和十八年(公元494年)制定,据《魏书·文帝纪》的记载,其内容为:“三载一考, 考即黜陟。……各令当曹考其优劣,为三等。……上上者迁之, 下下者黜之, 中中者守其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