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辽朝置,为南大王院长官,分掌部族军民之政。其佐官有:知南院大王事、南院太师、南院太保、南院司徒、南院司空等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① 官署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法曹置,诸卫、诸率、诸王府及诸州皆置。长官为行参军,雍州、京兆郡、大兴、长安县及诸郡、县置佐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行参军为行书佐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考试院的长官,综理全院事务,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考选委员会委员长、委员,铨叙部部长、次长,国民政府颁发有关考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,由院长副署。
官名。又称“筮人”。周朝置。掌以蓍草占问吉凶。《尚书·周书·洪范》: “汝则从,龟从、筮从,卿士从,庶民从,是之谓大同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授予官员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即吏部四选按照窠阙,注授官员差遣。是官员获得差遣的主要途径。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由吏部四选按照窠阙拟注六品以下文武官员。是官员获得差遣的主要途径。
清朝官缺之一种。翰林院、詹事府衙门官员之额定编制,有此称谓。翰、詹官员一体,互相升转。由修撰、编修、检讨升用者,以赞善为初阶,故赞善以上官缺统称坊缺。清制,翰、詹官员升转分为内班、外班拣选。翰、詹官员
国防部内部机构。国民党政府的国防部,其部内有两个总务处,其一隶属于国防部长,设处长、副处长,少将或上校级;下设二科(分掌本部事务和财务的管理)及预算室。科长(或室主任)为上校或同等官,科室人员均为校、
宋朝贡举考试名。简称“类试”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因战乱举人难赴省试,遂命各路提刑司选官于转运司所在州府举行类省试,每十四人取一。绍兴五年(1135),恢复省试,唯四川仍行类试。七年,由宣抚
官名,西汉菑川王置,掌管马匹。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菑川王时遣太仓马长冯信正方,臣意教以案法逆顺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仓部置,掌仓庾储积给受之事。由仓部郎官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