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废
任官制度。明朝保举官吏制度。指因过犯免官后,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。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。
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官员因坐事斥免,因急才而荐擢者,称为起废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保举官吏制度。指因过犯免官后,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。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。
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官员因坐事斥免,因急才而荐擢者,称为起废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北魏沿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七品上。南朝梁、陈列为十威将军之一,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帅兵征伐。其后,南朝梁、陈和北魏皆
官名。隋恭帝义宁元年(617)置,以太尉唐公李渊为之,总掌军国机务。
官名。隋朝因避讳,改中军将军置,为散号将军中三将军之一,正六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散官名。隋置,秩正六品下。
见“都军头”。
①官名合称。唐朝审理重大案件,刑部尚书或侍郎、御史中丞、大理卿为大三司使,刑部郎官、侍御史、大理评事或司直为小三司使; 唐朝太子监国,詹事、左庶子、右庶子为三司使。②官名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(930
官名。汉朝设此官,掌管门禁。《汉书·五行志》:“成帝绥和二年八月庚申,郑通里男子王褒……故公车大谁卒,病狂易,不自知入宫状,下狱死。”注:“大谁者,主问非常之人,云姓名是谁也……大谁本以谁何称,因用名
官名。南朝宋置,张奇曾兼任此职。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
百官。《牧簋铭》:“牧,昔先王既命汝作司土”,“今汝辟百寮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高等法院的主官。见“高等法院”。
爵名。战国末秦置,秦统一后因之。位低于列侯,无封邑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,琅邪台石刻有伦侯建成侯赵亥,伦侯昌成侯成,伦侯武信侯冯毋择。爵名,秦置,为列侯之类,而位次于列侯,且无封地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