赃吏
即贪官,贪污受贿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桓帝纪》:“赃吏子孙,不得察举。”
即贪官,贪污受贿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桓帝纪》:“赃吏子孙,不得察举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。世祖中统二年 (1261),设二局。至元二十四年 (1287),合为一局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2)置于四川白渡地方,掌该处盐政、马政。设司令,以掌选官为之,司丞,以内使为之。十三年罢,寻复置。十五年改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进行管理。后革。
1、官制用语,即选拔任用。《后汉书·申屠刚传》:“刚每辄极谏,又数言皇太子宜时就东宫,简任贤保,以成其德。帝并不纳。”2、辛亥革命以后,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,文官的第二等称“简任”。第一等称“特任”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1、官名,掌领兵作战。《汉书·吴王濞传》:“吴少将桓将军说王曰:吴多步兵,步兵利险……”。2、民国军制,高级军官称将,分上将、中将、少将三级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将官”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皇帝左右的侍臣,无固定职掌。多选用胡人大臣子弟充任,亦任用一些善书写及通北人语言的汉人。见《魏书·奚斤传》、《术艺传》。
参见“太子卫率”。官名,即太子卫率的简称。汉置,掌太子门卫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詹事,秦官,掌皇后、太子家,有丞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、仆、中盾、卫率、厨厩长丞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四》:“太子卫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员额二人,正六品。掌太后宫门警卫。
官署名。简称文选司。明清吏部四司之一。掌理官吏班秩迁除,平均铨法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选部置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洪熙元年 (1425) 南京吏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细民争讼。叶尔羌设一人。秩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