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记室

记室

①官名。汉朝自三公府至郡县皆置为佐吏,具体名称不一,太尉属吏有记室令史,郡府有主记室史,县府有记室史,皆主文书表报。三国魏定诸府记室官七品。两晋南北朝以来有记室令史、记室督、记室参军、中记室参军等名目,省称记室。宋朝太宗雍熙二年(985)诸王府置记室参军,以常参官兼任,掌以忠孝之道赞导诸王。明朝洪武二十八年(1395)靖江王府所属谘议所置,员一人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各王府皆置二人,掌文书。成祖即位,皆罢。② 官署名。西晋于丞相府置,为诸曹之一,设参军为长官,专掌文疏表章。南北朝、隋唐,诸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皆置,以参军主其事。


1、官名。汉朝公府置“记室令史,主上章表报书记”;郡府置“主记室史,主录记书,催期会”;县府置记室史,掌文书表报。其后魏晋南北朝皆沿置。两晋南北朝除记室史外,还有记室督、记室参军、中记室参军等。宋太宗雍熙年间诸王府置记室参军,以忠孝之道赞导诸王。明初诸王府置,掌文书,成祖即位后皆罢。

2、官署名。西晋丞相府置,为诸曹之一,以参军为长官,掌文书表章。其后,南北朝,隋、唐各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皆置,仍以参军为其长官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·五》、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琳传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、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、中、下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王府官》、《宋史·职官二·亲王府》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东路行军都统所

    即“东征都统所”。

  • 监照

    清朝给予报捐贡监者之凭证。凡报捐者称官生,给予户部执照,报捐贡监者另加给国子监照,以为凭证。

  • 羁縻卫所

    官署名。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,包括都司。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、指挥、千百户、镇抚等,并赐给敕书印记。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。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,称都

  • 皇城使皇

    官名。五代置,宋朝因之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功郎。金朝置一人,为

  • 律例馆校对

    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。掌校勘核对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  • 直荡都督

    官名。西魏置。《周书·侯莫陈崇传》:“(侯莫陈悦)从魏孝武入关,为太祖直荡都督。”

  • 乳酪院

    官署名。宋朝左骐骥院下置,掌供应御厨乳饼酥酪。初分南、北二院,真宗景德二年(1005)合为一院。设监官,以骐骥院监官、专副兼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归隶光禄寺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

  • 猛震将军

    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
  • 上千户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军府等级。秩从四品,掌军七百以上,置达鲁花赤、千户各一员,俱从四品;副千户一员,正五品。

  • 辟除

    选官制度或称辟署、辟举。指高级官吏使用僚属的一种方式。汉朝中央自丞相、御史大夫、三公以至地方官员如州牧、郡国守相皆可自行辟除掾属。被辟除者经公府、州郡试用,再经荐举或察举,可迁任中央或地方官职。北朝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