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巡副使
官名。辽、金元设置,为警巡院的副主官,见“警巡院”。
官名。辽、金元设置,为警巡院的副主官,见“警巡院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给事局。掌傧赞受事兼司中宫印玺。员额二人,以内直充任,秩从六品。
医官名。亦称“殿中医”。晋朝置。掌内宫医药,与太医有别。《晋书· 贾充传》: “帝遣侍臣谕旨问疾,殿中太医致汤药。”有校尉、都尉等职衔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统领南京侍卫亲军。
官署名。北齐设置,属卫尉寺。掌京城及诸门士兵。
官名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隋始置,属司经局,炀帝时改为正书,唐初复为太子正字。后代沿置,至明清称司经局正字。参见“司经局”。
官署名。①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四川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,并兼领云南布政
卫士名,汉置,掌待诏而射,故又名待诏射声士。属射声校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交涉员的公署。见“交涉员”。
① 对宰相、三公、执政等辅政大臣的泛称。《后汉书·李固传》: “时太后比遭不逆,委任宰辅,固所匡正,每辄从用。”《魏书· 王肃传》: “高祖崩,遗诏以肃为尚书令,与咸阳王禧等同为宰辅。”明、清亦作为对
僧官名。明清设置,秩未入流,其职为管理县内僧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