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称。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六年(462) 置。职掌不详。朱铭盘《南朝宋会要》序在太常下。
监生名目。亦名俊秀。指明朝实行纳粟制度后,一般庶民经纳粟援生员之例入国子监而为监生者。出路仅为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,得京职者,则光禄寺、上林苑等不重要的衙门。甚至有任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官,或卫学、王府教
官名。① 明清布政使司之职官。明洪武十四年 (1381) 设,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后改从四品,无定员,皆因事添设,分司督粮道、分守道。清初沿设,称为守道。有通辖全省者,有分辖三、四府州者,因时裁设,
战国秦国不设啬夫一级长官的低级官署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金布律》: “小官毋 (无) 啬夫者,以此鼠 (予) 仆、车牛。”
官名。见“遥辇乣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地方高级行政长官。隋朝置总管之州,分上中下三等。下州各置一员,视从三品。炀帝即位废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集市治安。《荀子·王制》:“使宾旅安而货财通,治市之事也。”
官署名。右御史台、右肃政台省称。见“右御史台”“右肃政台”。官署名。唐代武则天光宅元年分御史台为左右二台,左台知百司,监军旅;右台察州县,省风俗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御史台》注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,秩正八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九阶,秩正七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灵台郎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
官名。西周置。武职。职掌不详。武官名。商代有亚,常奉王命出征或射猎。西周时有走亚,《询》有“成周走亚”(载《文物》1960年第2期),是受周人控制的殷遗民,所掌则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