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制敕房
官署名。明宣德初年,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西小房办公,专掌书办制敕、诏书、诰命、册表、题奏、揭帖等一应机密文书及各王府敕符底簿之事,故称其办公处曰西制敕房,中书舍人曰制敕房中书舍人,简称制敕房舍人,仍从七品,无定员。
官署名。明宣德初年,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西小房办公,专掌书办制敕、诏书、诰命、册表、题奏、揭帖等一应机密文书及各王府敕符底簿之事,故称其办公处曰西制敕房,中书舍人曰制敕房中书舍人,简称制敕房舍人,仍从七品,无定员。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佐官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。西汉置,见“王国卫尉”。
官名。唐中宗景龙三年(709)始置,三都、六府各置一至二员,正七品下,掌园宅、口分、永业及荫田; 诸州各置一员,上州从七品下,中州正八品下,下州从八品下; 旋省。肃宗上元二年(761)复置,德宗贞元十
地方侨务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月十六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福建暨南局章程》的规定,其职权是保护华侨,主办有关华侨教育、实业,发给旅行证明,调查华侨情况,推销公债等。设总理、
乐官。《吕氏春秋·孟夏》:“乃命乐师,习合礼乐。”高诱注:“乐所以移风易俗,荡人之邪,存人之正性,故命乐师使习合之。”《周礼》春官有乐师,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下士十六人。其职掌教国小乐舞、乐仪。凡国
官名。东汉钩盾令的属官有显阳苑丞,掌管显阳苑,桓帝时置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三人,其职掌为管理糌巴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署名。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。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,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并在各省县设高等、地方、初级各审判庭。民国因之,国民政府改为法院。
即“精奇尼哈番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典妇功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司内上士属官,由阉人充任,掌后宫女工织造等事务,下设典妇功奄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参见“典妇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