衣冠令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衣冠署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衣冠署”。
清朝宫中奏事处、敬事房对值班官员之通称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礼部办事机构。顺治十五年 (1658)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皆为满员。掌理供应各陵祭物,管理僧道养赡,并供给过往官吏饭食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车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从七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七品上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甲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甲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甲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九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大同七年(541)置。员一人,九班。有助教二人。属国子祭酒,教授梁武帝所撰《孔子正言》。
西汉时郡国常派遣郡丞、国长史上计于朝廷,称为上计使者。参见“上计掾史”。
① “长流贼曹”省称。② “长流参军”省称。
官名。即“柔远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