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等置。掌理山林禁令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山立三衡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等置。掌理山林禁令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山立三衡。”
西夏译经者称号。直译为都译勾管作者。主持西夏译经,常以国师担任。景宗元昊时为白法信,惠宗秉常时为白智光。
官名。南齐置,掌管含德殿事务。苟励曾任此职。见《南齐书·张欣泰传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(622)改左领军卫将军。
官名。唐置,掌群牧孳课之事,属太仆寺。唐制,凡养马五千匹为上监,置监一人,副监二人,丞二人。所属有主簿、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。
官号。始见于南北朝,本以酬战士,其后渐及朝流。阶爵之外,更为节级。北魏陆续设其官号。然皆杂乱,北周始制勋官十一等,名义即此,自正九命至七命不等。隋因其制改命为品。南朝宋薛渊在后废帝元徽(473—477
宋朝为少数族贵族及外国商人子弟所设的专门学校。神宗时,于熙 (治今甘肃临洮)、河 (治今甘肃临夏东北)二州置,收蕃部首领、蕃官子弟入学。徽宗时,陕西沿边用蕃字地区及广州、泉州亦置。西夏于景宗元昊天授礼
官名。清朝道光二十二年(1842)设钦差大臣,办理外交及广州、福州、厦门、宁波、上海五口通商事务,故名。时由两江总督兼。二十四年,改两广总督兼。咸丰八年(1858),复归两江总督兼。十年,改南洋通商大
官名,也称侍祠官,是临时性的,掌祭祀事,汉朝郡国皆置。每年春、夏祭祀山神水神,以五官掾、功曹、主簿、户曹等在职官员充任,事毕则罢。
武官名。见“侍卫司”。
因年老请求退职。《左传·襄公七年》: “晋韩献子告老。”官员因年老求休致。始见于春秋时,《左传·襄公七年》有“晋献子告老”的记载。参见“致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