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取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,依规定年限,经保举可调京职,并经考选可补授科、道或部属官职之例。明朝创行,清朝踵行,康熙(1662—1722)时有授御史者。曾定三年一举行,每直省或五员、三员、一员不等,以主事用。乾隆十六年(1757)罢之。
明朝官制,州县官到规定年限,经地方高级官员保举,可以调京,经过考选后,补授科道或部属官员,称为行取。清初沿用此制,后废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,依规定年限,经保举可调京职,并经考选可补授科、道或部属官职之例。明朝创行,清朝踵行,康熙(1662—1722)时有授御史者。曾定三年一举行,每直省或五员、三员、一员不等,以主事用。乾隆十六年(1757)罢之。
明朝官制,州县官到规定年限,经地方高级官员保举,可以调京,经过考选后,补授科道或部属官员,称为行取。清初沿用此制,后废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“奠”即甸。为管理远郊区农业生产者的地方长官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为乡遂组织中遂的长官,见《师䢅鼎》,职掌相当于《周礼》中的遂人,掌六遂及四等公邑的政务。其所属有善夫等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,每卫一员,正三品,总其卫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、巡警、仪仗,统内、外府府兵; 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置十二卫上将军后,为各卫次官。宋朝为
官名。汉朝西域车师前国等置之,员一人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车师前国置,位在都尉下,为低级官员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车师前国》:“辅国侯、安国侯、左右将、都尉、归汉都尉、车师君、通善君、乡善君各一人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,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七品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七品下。
官名。别火的意思是改火。我国古代有改火的习俗,即规定某日要熄灭旧火,另生新火,以辟除不详,预防疫病,而且必须以原始的钻木取火法来生新火,并举行有关的仪式。此种习俗先秦时已流行。《论语·阳货》:“君子三
官名。始见于西周中期以后铜器铭文,为内史类史官长官。参见“内史”。官名。即内史尹,西周设置,为内史之长。《楚》说:“内史尹氏册命楚。”(《考古》1981年第2期)其职掌
明朝建国前,朱元璋所置掌管刑狱之官。吴元年(1367)置,一人,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革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管理场圃的官吏。《同簋铭》:“王命同左右吴大父,司场、林、虞、牧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场协入。”韦昭注: “场入掌场圃,委积珍物,敛而藏之也。”官名。西周设置,金文作“易”或“陽”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尚书设。从一品。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宣统三年 (1911),改民政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长官,员额一人。见“民政部
大通太,大阿即太阿。太阿是辅佐皇帝的官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大阿、右拂、大司空、卫将军广阳侯甄丰为更始将军。”“丰素刚强,莽觉其不悦,故徙大阿、右拂、大司空丰,託符命文,为更始将军。”阿是倚赖的意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