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寇的别称。司寇掌刑狱,参看“司寇”条。
①谓唐、宋监察御史分察百官之六事: 其一,察官人善恶; 其二,察户口流散,籍帐隐没,赋役不均; 其三,察农桑不勤,仓库减耗; 其四,察妖猾盗贼,不事生业,为私蠹害; 其五,察德行孝悌,茂才异等,藏器晦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“(聪) 入为骁骑别部司马,累迁右部都尉,善于抚接,五部豪右无不归之,河间王颙表为赤沙中郎将。”
太平天国降罚官员的制度。见“保升”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游猎部”。
医官名。晋朝置。银印青绶。与“太医都尉”有别。参见“殿中太医”。
即“都转运盐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收盐税。至元十四年,始置市舶司,领煎盐征课之事。二十四年,改立盐运司;二十九年,又改立盐课提举司。后至正二年十一月,又在杭州、嘉兴、温台置盐运司;并各置检校批验所,
秦汉公文习惯用语。有两种: 一为上计吏所偕之物,如地方产品、地图之类; 一为随上计吏同赴京师之人,多指郡国选举的文学、儒生等,得享受所经郡县传舍的衣食住行方面的照顾。晋朝沿用此制。1、汉朝郡国每年由‘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为天京 (今江苏南京) 江岸炮台水师主将,兼司海关税务。另设副佐将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