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木局
官署名。金朝属工部上林署。掌宫苑栽植花木。初设接手官四人,章宗泰和元年 (1201) 罢,置都监、同监二员领局事。宣宗贞祐三年 (1215) 罢都监、同监,以同乐园管勾兼领局事。
官署名。金代设此官署,为上林署的下属机关,掌管花木栽种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上林署·花木局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工部上林署。掌宫苑栽植花木。初设接手官四人,章宗泰和元年 (1201) 罢,置都监、同监二员领局事。宣宗贞祐三年 (1215) 罢都监、同监,以同乐园管勾兼领局事。
官署名。金代设此官署,为上林署的下属机关,掌管花木栽种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上林署·花木局》。
官名。西汉时卫尉的属官有寺互令及丞。互指行马,是一种禁人通行的器具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脩闾氏掌比国中宿互者。”宿,谓守卫者;互,谓置行马以禁行人者;
按年支付的薪俸。北洋政府规定副总统的薪俸按年支给称为年俸,是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特殊方式。参见“薪给制”。
内职掌名。隋太卜署所属有男觋十六人,掌巫术。
官名。即左校令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。主管兵、刑、工三部法律事宜。设司正二员掌披详法状,秩正八品;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,秩从八品。兴定二年(1218)曾增设知法、掌法等职,四年罢。官署名。金代于工部设
即“北院司徒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置,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长随、奉
官名。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。掌办左、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,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、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一人,满洲缺。秩正七品。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、
官名。即少府少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少府少监。官名。见“内府监”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捷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