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使
官名。回鹘黠戛斯官,居宰相、都督下,第三等,置十人,皆典兵。
官名。回鹘黠戛斯官,居宰相、都督下,第三等,置十人,皆典兵。
官名。①宋朝大理寺属官。神宗元丰(1078-1085) 改制,于大理寺设四人,属右治狱,掌审理京百司当推治之事,制勘刑狱,追究官物。②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大理寺改大理院,始置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与左大都督同为军事行动的副长官,辅佐主帅统领大军,位在左大都督下。《周书·寇洛传》: “太祖至平凉,以洛为右大都督。”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随时明了国际贸易近况而资改进本国工商业,设置商务专员,分驻本国驻外使领馆驻在地或重要商埠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《实业部驻外商务专员章程》规定,其职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职掌不详。见《三国志·李严传》裴松之注引诸葛亮《公文上尚书》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领兵宿卫或征伐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严传》:“是臣小敏,言多增咎。”注:“亮公文上尚书曰……行左护军笃信中
参见“左评事”。官名,即“右平”,汉始置,掌刑狱审判,秩六百石。后世或置或废。参看“右平”条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国属吏、辞曹副长官,佐辞曹掾掌辞讼事。参看“辞曹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附属机构。掌理商标等注册事宜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农商部原设商标登录处,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4年)五月五日公布《商标局暂行章程》,改为商标局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正副主官,局内分设五科办
①官署名。唐朝将作监所统采伐木材的机构,置监、副监、丞各一人,监作四人。②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统斜谷监长官,置一人,正七品下,掌本监采伐木材之事。官署名和官名。见“百工监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兵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又改兵部郎为兵曹郎,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, 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 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
官名,周代有土方氏,掌土圭之法。详见“土方氏”条。见《周礼·夏官·土方氏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