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公室财物。《左传·文公十四年》:“公子商人骤施于图。而多聚士,尽其家,贷于公有司以继之”。杨伯峻注:“公有司为一词,谓掌公室之财物者。”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武学教授置。南宋沿置。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,选文臣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曾预高选人充任。从八品。掌以兵书、弓马、武艺教授学生。学官名。见“武学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刻字匠。掌刻书之任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审定宫廷仪礼用乐。世宗大定 (1161—1189) 初,命参校唐、宋之制订立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四月九日公布的《国货审查委员会规则》规定,掌审查国货,发给国货证明书。审查委员会额定为十一至十五人,除工业、商业两司司长为当然委员外,
① 官爵名。周朝官制大夫爵中最高的一等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: “上大夫二舆二乘,中大夫二舆一乘,下大夫专乘,此明等级也。”春秋时大国之上大夫相当于次国下卿,小国中卿之位。《左传》成公三年: “次国
即“小吏部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1284)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置达鲁花赤二员。
宋朝文臣寄禄官阶通称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东省特别区在哈尔滨设置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(附设简易庭),并在铁路沿线各地设置地方分庭(地方案件采用巡回裁判制度);均配置检察官一至三人,独立行使职权。另由司法部酌委外国人为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