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翰林学士院

翰林学士院

官署名。唐玄宗初于翰林院设翰林待诏、翰林供奉,掌撰拟诏旨,批答表疏,开元二十六年(738)改翰林供奉为翰林学士,在宫中别建学士院为其居所,专掌机要诏命,职权甚重。肃宗以后又置翰林学士承旨为院长,虽非正式官署,不置属员,诸学士皆为使职差遣,实际上已成为宫廷秘书机构,并参与议政,有关军国机密重事的诏命(内制)皆由其撰拟下达,分中书省出令之职。五代后晋一度罢,旋复置。宋朝置为正式官署,掌重大诏命撰述之事,以翰林学士承旨为长官,由翰林学士之久次者充任,不常置;翰林学士六员,不轻除授,常不满员; 他官初入院,称直学士院,资深者始除学士; 学士俱阙,以他官暂行院中文书,称翰林权直或学士院权直。宋以后职任渐轻。西夏置,设学士、直学士,仿宋制。金朝海陵王天德三年(1151)置,以翰林学士承旨为长官,下设翰林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、直学士,掌制撰词命,凡应奉文字,带知制诰衔; 翰林待制、修撰,分掌词命文字,分判院事,不带知制诰衔; 再下为应奉翰林文字。自侍读学士以下共二十四员,汉人十员,女真、契丹人各七员。元世祖至元元年(1264)置,四年改并为“翰林兼国史院”。参见“翰林学士”。


官署名,金朝置,掌制撰词命,应奉文字。其官有翰林院学士承旨,正三品,掌承旨撰写词命。翰林学士,正三品。翰林侍读学士,从三品。翰林侍讲学士,从三品。翰林直学士,从四品。翰林待制,正五品,不限员,分掌词命文字,分判院事。翰林修撰,从六品,不限员,掌与待制同。应奉翰林文字,从七品。自侍读学士,至应奉文字,通设汉人十员,女真、契丹各七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右牧丞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宫廷用马,属太仆卿。

  • 虎枪营总领

    官名。清朝虎枪营之长官。定员六人,分属上三旗,每旗二人。于一品至五品大臣、官员内特简,或由虎枪营总统选拟引见补用。在虎枪营总统率领下,掌辖虎枪兵,以备扈从。

  • 尚书诸曹干

    吏员名。南朝宋时曾于尚书省置曹干二十人,分领于诸曹,主文书,其地位低于令史,见《宋书·庾炳之传》。他朝无闻。

  • 驻防副都统

    武官名。清置,秩正二品,置于各战略要地,统辖驻防八旗兵。其驻防地区设有将军者,受将军的节制,无将军的地区,则独当一面。独当一面的副都统有四人,直隶密云副都统、山海关副都统、山东的青州副都统,甘肃的凉州

  • 右户曹郎中

    官名。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右户曹,“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
  • 提刑按察使

    即“按察使”。官名。明置,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纠官邪,戢奸暴,平狱讼,雪冤抑,以振扬风纪,而澄清其吏治。其官属有副使、佥事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清沿明制,也置此官,称“

  • 兵曹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 (1403) 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

  • 护鲜卑中郎将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掌管居于东北地区的鲜卑族事务。石越以平州刺史领此,镇龙城(今辽宁朝阳)。见《晋书·苻坚载记上》。

  • 宁夏镇守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见“宁夏护军使”。

  • 通政使

    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(1377)设,一人,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称通政卿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仍复旧制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,正三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