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①明朝南京官。永乐十九年 (1421)设,一人。隶南京兵部尚书,以公、侯、伯充任。节制本区各卫所,兼领中军都督府事。掌南都一切留守、防护之事。②明朝镇守地方之武官。设于总兵之下,无品级,无定员。
爵位制度。三等爵即三等爵级,即公一级、侯伯一级、子男一级。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,两者相互为用。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;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: 公食其半,侯伯食三分之一,子男食四分之一。《周礼》载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领兵征伐。孙桓自武卫都尉迁此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征伐或镇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桓传》:“孙桓……年二十五,拜安东中郎将,与陆逊共拒刘备。”
官名。明朝殿阁学士之一。嘉靖(1522—1566) 时改原华盖殿大学士而置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 时改中和殿大学士。参见“华盖殿大学士”。官名。明朝置。掌献替可否,奉陈规诲,点检题奏,票拟批答
官署名。即“武选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唐置,属兵部,掌武官选授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
官名。宋仁宗天圣元年(1023)置,以带职朝官充任,主管礼院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参见“内三郎”。
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校尉合称。亦简称“五校”。西汉武帝置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胡骑、射声、虎贲八校尉,掌宿卫兵。东汉省中垒、胡骑、虎贲,以五校尉领禁卫军北军五营,亦称北军五校尉。官显职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主管金、玉、锡、石、丹砂、空青等物质,掌其戒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职金,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”,“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。受其入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曹操置,领兵,随从出征。《三国志·于禁传》: “拜(禁)陷阵都尉,从讨吕布于濮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