绥远特别行政区域
政区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域内分为一道、二盟及土默特部。清末山西省有归绥道,辖十二厅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改厅为县,十一月以十二县与内蒙古的伊克昭盟(一部七旗)、乌兰察布盟(四部六旗)及土默特部(二旗)牧地,建为绥远特别区域,置绥远都统以统之,治所在归绥县(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)。次年实行道制,以归绥等八县组成绥远道,将丰镇、兴和、凉城、陶林四县划归察哈尔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改本区域为绥远省。
政区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域内分为一道、二盟及土默特部。清末山西省有归绥道,辖十二厅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改厅为县,十一月以十二县与内蒙古的伊克昭盟(一部七旗)、乌兰察布盟(四部六旗)及土默特部(二旗)牧地,建为绥远特别区域,置绥远都统以统之,治所在归绥县(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)。次年实行道制,以归绥等八县组成绥远道,将丰镇、兴和、凉城、陶林四县划归察哈尔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改本区域为绥远省。
官名。与太子少傅并称太子二傅。西汉初掌保养、监护、辅翼太子,昭、宣以后兼掌教谕训导。秩二千石。与太子少傅同领太子门大夫、庶子、洗马、舍人等东宫官属。新莽改名太子师。东汉复故,秩中二千石,掌辅导太子,不
官署名。清朝吏部稽勋司及兵部所属办事机构。掌稽检满、汉文武官员俸银、俸米之事。吏部所属设经承二人。兵部所属分左翼、右翼二科,亦设经承二人,办理厅务。官署名。清置,属吏部稽勋清吏司。掌稽核在京满汉文职各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为特别部员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,为特别部员。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。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;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
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法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法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称。①隋朝同州总监、岐州总监、盐池总监、陇右牧总监、皮毛监、盐州牧监、缘边交市监及诸屯监次官。②唐朝宫官阿监之下置,视从七品。③唐朝太仆寺所统诸牧监,司农寺所统司竹监、诸宫苑总监、诸园苑监、九成宫总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统领左祗候郎君班。任此职者,多为皇帝亲近之人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。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。后仅用于监察御史、中书舍人的授职。其余多不依此制。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置,总明观属官。凡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每科置二人。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(485) 废。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元年(1041)置,为三司属官,以朝官通判资序者充任,掌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分左右厢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、估剥之事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佐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