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,陈庆之曾任此职。参见《梁书·武帝纪》。
官名。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第十八阶,从五品下。元朝亦为三十四阶武散官第十八阶,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亦置,为武职从四品之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宣武大夫。五十
见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
官名。清朝掌八旗联合会理事之大臣。额设八人,每旗各一人。于都统、副都统内特简。任期一年,岁终更代。掌八旗会理之事,并于年终将八旗已结、未结及其他年例之事向皇帝汇报。
女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,改尚书内省官制置,职掌仿户部。
县门下吏名。北齐京县主记与记室并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参见“县主记掾”。
官名。北齐设此官,属左右卫府,掌左右厢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左右卫府》。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从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六品。循例升补右善世,缺出由右阐教升补。
见“大天源延圣寺总管府”。
官员考察制度。明朝定以考核武官与文官考察同。凡五年一考,由兵部武选清吏司掌之。清制,对武职的考察称为军政。每五年举行一次,以四格叙其功劳,以八法定其处分。军政四格,八旗指操守、才能、骑射、年力;绿营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