纠察司
宋朝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省称。
宋朝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省称。
官名。东汉末、三国魏置。典农中郎将、典农校尉、典农都尉的属官。亦称农司马。典农中郎将及典农校尉所置为八品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典农中郎将、典农校尉、典农都尉的属官,也称农司马,掌屯田事务。
官名。南齐沿南朝宋置东观,为学术研究机构,设东观学士,见《南史·齐高帝纪》;又有东观待诏,司马宪曾任此职。参见“东观祭酒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领兵。《三国志·凌统传》: “权以(凌)统为承烈都尉,与周瑜等拒破曹公于鸟林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征伐或驻守,其位低于校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凌统传》
官名。元置,为器物局的主官,见“器物局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五房之一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设于政事堂,与枢机房、兵房、户房、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。北宋初期,设于中书门下,为六房之一。掌后妃、诸王、公主册封,驸马除拜,京官、幕职州县官注拟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,掌钱币的铸造,其下设泉府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即“通政寺丞”。
即食邑、采地、封地、封邑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郑国》:“本周宣王弟友为周司徒,食采于宗周畿内,是为郑。”
即“江苏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五班。陈改为五武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 见“智武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