籍田署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六品。掌耕种籍田,奉宗庙祭祀。设于世祖至元七年(1270),隶大司农司。大司农司罢,改隶太常寺。二十二年复隶大司农司。置署令、署丞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,属大司农司,秩从六品。掌耕种籍田,以奉宗庙祭祀。设署令一人,从六品;署丞一人,从七品,下有司吏一人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六品。掌耕种籍田,奉宗庙祭祀。设于世祖至元七年(1270),隶大司农司。大司农司罢,改隶太常寺。二十二年复隶大司农司。置署令、署丞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,属大司农司,秩从六品。掌耕种籍田,以奉宗庙祭祀。设署令一人,从六品;署丞一人,从七品,下有司吏一人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官员班秩之一。凡遇官员缺出,奉旨即用人员,特用班人员,不论双单月遇缺即行选补,其他官员之回避者,亲老告近查复到部者,丁忧服满者,裁缺赴部另补者,外任官经督抚保题即升卓异及俸满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防御使”。
女官名,掌供使者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汉兴,因秦之称号,帝母称皇太后,祖母称太皇太后,適称皇后,妾皆称夫人。又有美人、良人、八子、七子、长使、少使之号焉。”注:“师古曰:长使、少使,主供使者。”又《汉
文书名。即由官府发给出家僧尼之凭证,亦简称“牒”。唐朝始行之,由礼部祠部司掌管发放。有牒者得免地税、徭役。后官府以出售度牒充军政费用。宋沿唐制,亦有鬻度牒之例。南渡后,军费大增,度牒收入成为官府收入的
爵名。北齐置。详见“开国男”。爵位名。北齐置,与散县男同为从五品。
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分置左、右,皆正三命。负责皇帝寝宫的安全,皇帝出行及临朝时,亦随从护卫。披金甲,左执龙环,右执虎环长刀,并以金为饰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集贤院。典是掌各种事务的杂任职,专知御书典为专司御书的典。
官署名。即柱国大将军官府,西魏、北周时设长史、司马、司录,皆正七命; 中郎、掾、属,皆正五命; 列曹参军,正四命; 参军,正三命。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。《周书·裴文举传》:“(北周武帝)天和(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编纂战史、战记、地理、地志及陆军文库等事宜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等三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