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河指挥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济宁卫设管河指挥一人,掌河堤防卫之事。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济宁卫设管河指挥一人,掌河堤防卫之事。
官名。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第十八阶,从五品下。元朝亦为三十四阶武散官第十八阶,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亦置,为武职从四品之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宣武大夫。五十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时置,为长秋监次官,从五品,用士人。官名。隋置,为长秋监的副长官。见“长秋监”。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。初二人,正六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一人,从五品。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满语官名。①清朝通政使司知事和都察院都事满语均作额者库。通政使司知事,满、汉各一人,秩正七品,与经历分掌出纳文移,并帅役在登闻鼓厅巡察。都察院都事,满、汉各一人,秩正六品,负责承办缮本及满官册籍。乾隆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古代官吏的俸禄,有些是一部分给钱,一部分给粮食(谷或米),秩米指俸禄中的粮食部分。参看“秩”、“秩俸”条。
官名。宋朝州一级行政长官,以京朝官及閤门祗候以上武臣充任。
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机关。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三月成立,直隶于国民政府。总司令部内设办公厅、机要室及参谋、副官、军法、军医、交通、经理等六处。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十月底撤销。参见“国
官制用语。宋朝观察使、防御使、团练使、刺史,凡不别带其他阶官者称正任,别带其他阶官者称遥郡。正任可享受其待遇,遥郡则否。(1) 宋初以观察使、防御史、团练使、刺史为武官虚衔, 无实际职掌。凡不带阶官者
即“督粮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