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节郎
官名,汉置,与侍御史共掌平廷尉奏事,罪当轻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御史中丞》:“治书侍御史二人,六百石。”注:“时帝幸宣室,斋居而决事,令侍御史二人治书……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,罪当轻重。”
官名,汉置,与侍御史共掌平廷尉奏事,罪当轻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御史中丞》:“治书侍御史二人,六百石。”注:“时帝幸宣室,斋居而决事,令侍御史二人治书……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,罪当轻重。”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小学、文字学科目。先口试,通过以后再试《说文》、《字林》墨义二十条,通十八为及第。
五代至北宋殿前司、侍卫司所统厢都指挥使省称。
女官名。金设此官,正九品,掌汤沐巾栉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祠部曹长官通称,亦称祠部郎中,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多以明礼通儒充任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五班,陈四品、六百石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中为五品上,郎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皆称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(1161)置,掌皇帝出行宿卫之事。同年罢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孙权置。南朝梁沿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罢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征伐或镇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
官名。①掌管军政、军赋、马政的执政大臣。亦称“大司马”。相传殷朝已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”西周为三公之一。《盠方彝铭
官名,俸四百石,有丞,掌市政治安及铨衡量度等事。汉代在各大城市(如长安、雒阳、邯郸、临淄、成都等)设商市,进行贸易。此雒阳之市长,为商业市场之市长,掌管商业方面的事,非今日之行政长官之市长。西汉时,雒
官名。北齐置,太史署次官,亦称太史丞。佐太史署令掌本署事务。
见“编修敕令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