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员褒奖方式之一。清代有此制,见“加顶带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长官。掌各处苑囿禁令,以时修葺,以备皇帝临幸。雍正六年(1728) 设。正三品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额定二人,由侍卫补授一人,内务府司官补授一人。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掌管皇室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五品以上为之,以质史籍疑义。
县学教职。唐制,自京县以下,各县均置助教一人,无品,佐经学博士教授县学生徒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十三人,掌酿酒技术。清代光禄寺良酝署亦置酒匠六人。
见“委署库掌”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特别交办及国事犯罪案件,并详核京内外重大死刑案件。庭长由刑科推丞充任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临漳县二尉之一,辖九行经途尉。九品上。
监狱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为当时新监狱的长官,受司法部或各省高等检察官之命,总理本监事务。关于监狱重要行政事项,须咨询监狱官会议的意见。国民党政府亦以典狱长为监狱的长官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掌制造脂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