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目
隋唐以后科举考试的分科名目。分为常科与制举两种,唐时名目繁多,宋代分科较少,明清则只设进士一科。参见“科举制”。
隋唐以后科举考试的分科名目。分为常科与制举两种,唐时名目繁多,宋代分科较少,明清则只设进士一科。参见“科举制”。
散阶称号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。正三品中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阶。元朝沿置,升为正二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二品之升授。清初沿置,为文职正二品及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二品之封赠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始专封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所补用之缺,原非应补之缺,乃以现缺先用之例。有候补大员以小官之缺补用者,亦有候补官员以同品之缺补用者。部院宗属司员可借补满缺。笔帖式、库使等官可借补现缺,待本旗缺出再行还抵。
见“显文阁”。官名,宋度宗咸淳元年(公元1265年)置。显文阁为藏书阁,内藏理宗御制,其官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均为贴职,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各镇监狱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 (1908) 设。每监一人,四、五品不等,以协参领或正军校充任。承本管长官掌管监狱一应事务。
官府文书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 “秦时为御史,主柱下方书。”颜师古注: “如淳曰: ‘方,板也。谓事在板上者也。秦置柱下史,苍为御史,主其事。或曰,主四方文书也。’ ”官府文书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“秦时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掌巫筮禳祷。《说苑·辨物》: “哀公射而中稷,其口疾不肉食,祠稷而善卜之巫官。”
官名。清制于直隶、山东、两淮、两浙、广东五盐运司各置库大使一人,秩正八品,掌盐课的收纳,并监理库贮诸事。又盐法道所辖有库大使三人,盐茶道所辖有库大使一人,其品秩、职掌与盐运使所属库大使同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有军事行动时临时设置,事迄即罢。尉迟炯伐蜀时,柳敏自吏部郎中任此职,掌军中筹略。唐、五代时置为节度使主要幕僚,掌本镇军符号令、军籍、兵械、粮廪、赐予等事务,权任甚重。唐德宗以后,常继
官名。北魏置。总督禁旅,掌宫禁秩序,权任很重,由宗室或鲜卑著姓充任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三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魏置,总掌宿卫之事。《魏书·于栗䃅传》记于栗䃅有子洛
官制用语,指花言巧语、巴结奉承,歪曲事实,陷害忠良的“奸臣”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奸臣在朝,国之残也;谗臣在中,主之蠹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