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王莽置,为九卿属官,分掌中都官职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置大司马司允,大司徒司直,大司空司若,位皆孤卿。更名大司农曰羲和,后更为纳言,大理曰作士,太常曰秩宗,大鸿胪曰典乐,少府曰共工,水衡都尉曰予
东宫官名。东汉太子属官有中允,后不置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改太子中舍人置,高宗永徽三年(652) 改内允,旋复旧名。龙朔二年(662),改为左赞善大夫。咸亨元年 (670),复置。其后以二员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,其地位在郎中、员外郎之下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
妃嫔号。北魏太武帝时置,孝文帝改定内官后,在皇后之下,位视大司马。北齐武成帝河清(562—565) 新令,位比丞相,后主武平五年(574)置左右娥英后,降为比二大夫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参赞”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”。
一说指天子诸侯。一说即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三公。《考工记·总序》: “坐而论道,谓之王公。”郑玄注: “天子诸侯。”孙诒让《正义》引阮元说: “注以天子释王,以诸侯释公也。”《北堂书钞·职官部》引《五经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兽医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三品,左、右各一员。佐尚书、侍郎统率各司,综领众务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丞。
官署名。辽为南面官,兴宗重熙十三年(1044),升大同(今山西大同)为西京,置留守司统领军民政事,治大同府。置留守,行大同府尹事; 下设副留守、判官、推官。金于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后置司大同府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