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君
年幼即位的国君称社君。又称三岁社君。《史记·殷本纪》:“伊尹处士,汤使人聘迎之,五反然后肯往从汤,言素王及九主之事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:三岁社君,谓在襁褓而主社稷,若周成王,汉昭、平等是也。”
年幼即位的国君称社君。又称三岁社君。《史记·殷本纪》:“伊尹处士,汤使人聘迎之,五反然后肯往从汤,言素王及九主之事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:三岁社君,谓在襁褓而主社稷,若周成王,汉昭、平等是也。”
清朝出于急公好义之捐赠。凡捐资修葺文庙、城垣、书院、义学、考棚、义仓、桥梁、道路,或捐谷米银两,或如各省盐商、士绅捐出巨款,皆属此类。此外尚有捐马百匹给予纪录,运丁三年多交米三百石给予顶戴之例。政府分
官名,掌地方驻军,主治安,防侵略。详“都尉”条。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“十二年春正月,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,于是置永昌郡,罢益州西部都尉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,统禁军骁骑之士,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。下设左骁骑率中士、左骁骑倅长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吏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员十人,分掌各案具体事务。吏员名。宋初置于中书省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,掌书写文书之事,其地位在手分之下。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,惟设私名与书手,掌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亦称“南府”。始于遥辇时期,由遥辇八部中乙室、楮特、突举三部组成,乙室部为核心。太祖继位以后,以耶律欧里思为南宰相,领南府三部。南宰相府成为常设机构,分理全国政事。圣宗时,南府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改巡警部参议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掌参议厅,任一部谋议之事。
官名,匈奴置,为地方长官,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置左右贤王,左右谷蠡,左右大将,左右大都尉,左右大当户,左右骨都侯……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,大者万余骑,小者数千,凡二十四长,立号曰‘万骑’。其大臣皆世
少傅之别称。
官名。春秋晋国,战国赵、秦等国置。掌全国军政的长官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以许历为国尉。”《秦始皇本纪》:“大梁人尉缭来”,“以为秦国尉”。张守节正义:“若汉大尉,大将军之比也。”官名,战国时秦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左典禁、右典禁秩均从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