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政局
官署名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矿业的提倡和奖励;二、矿权的特许和撤销;三、矿区勘定;四、矿业税;五、矿业诉愿;六、矿业监督;七、官营矿业;八、矿业警察;九、矿业调查;十、地质调查;十一、官营炼厂;十二、矿业用地;十三、冶业监督;十四、分析矿质;十五、其他矿业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次年改称矿政司,内部组织及职掌没有变动。
官署名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矿业的提倡和奖励;二、矿权的特许和撤销;三、矿区勘定;四、矿业税;五、矿业诉愿;六、矿业监督;七、官营矿业;八、矿业警察;九、矿业调查;十、地质调查;十一、官营炼厂;十二、矿业用地;十三、冶业监督;十四、分析矿质;十五、其他矿业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次年改称矿政司,内部组织及职掌没有变动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内政部咨清农矿部共同制定《渔业警察规程》,次年农矿部起草完毕,与内政部共同呈报行政院备案,旋农矿部改组为实业部,《渔业警察规程》于民国二十年(
官名。清末军谘府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置。额设二员,以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,或从一品陆军正都统充,特简。主掌军谘府,秉承诏命,襄赞军谋。清亡,民国改称参谋总长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又称镇守海口侍卫亲军屯储都指挥使司,简称海口侍卫。设于武宗至大二年(1309),掌汉军五千,康里军二千,屯田于直沽(今天津市)海口。秩正三品。置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等职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中都威卫使司长官,秩正三品。下设副使、佥事等职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侍从皇帝读经。西魏亦置为王公官属。北齐皇帝、北周太子、王公皆置。南朝齐置为诸王官属,梁太子、王侯俱置,均因人而设,不常置。唐朝于东宫置此官,无常员,为太子讲导经学。玄宗开元(713—7
见“小匠师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刑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又改刑部郎为宪部郎,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。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刑
吏名。辽朝北枢密院佐吏,在掌北院头子事下。
喻皇帝刚即位或新官刚上任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:“及光武中兴,爱好经术,未及下车,而先访儒雅,採求阙文,補缀漏逸。”注:“《礼记》曰:武王克殷反商,未及下车,而封黄帝之后于蓟。”
清代的地主武装,与保甲相辅而行,由各地士绅自行发起,征集壮丁,编制成团,用兵法训练,用以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