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大都督府事
官名。宋朝扬州、福州等大都督府,若都督缺,则置知府事一人,总领府事。
官名。宋朝扬州、福州等大都督府,若都督缺,则置知府事一人,总领府事。
战国秦国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供职的高级官吏统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金布律》: “都有官秩吏及离官啬夫,养各一人,其佐、史与共养。”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二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右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景云二年(公元711年)诏举,李俊之及第。
官署名。辽代置南护卫府,掌南院护卫之事;置北护卫府,掌北院护卫之事。各置护卫大师、太保、司徒,各置总领左右护卫司,总领左右护卫等官。以上各官,均为北面御帐官。御帐各官,出于贵戚者为侍卫。见《辽史·百官
宋代文臣本官阶组成部分之一。唐代的常参官,至宋称为朝官,而称未常参官为京官,合称京朝官。京朝官为文臣叙迁之阶的较高级部分,共分四十二阶,其顺序如下:一、太师;二、太尉;三、太傅;四、太保;五、太子太师
将军名号,三国蜀置,为车骑将军之副,掌帅军作战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王平传》:“副车骑将军吴壹住汉中,又领汉中太守。”
北齐太子仗库局长官,为流外官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立法院编译处”。
国民党中央党部所属的监察机关。依照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一月二十八日在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《中国国民党总章》的规定,其职权为:一、依据党纪,决定各级党部或党员违背纪律的处分;二、稽核中央执行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特别交办及国事犯罪案件,并详核京内外重大死刑案件。庭长由刑科推丞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