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 官别称,多称郡守。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: “间者守宰数见换易,迎新相代,疲劳道路。”泛指地方官。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:“而闲者守宰数见换易,迎新相代,疲劳道路……自是牧守易代颇简。”
爵名,清朝置,属宗人府。清朝宗室封爵分十二级:1和硕亲王,2多罗郡王,3多罗贝勒,4固山贝子,5奉恩镇国公,6奉恩辅国公,7不入八分镇国公,8不入八分辅国公,9镇国将军,10辅国将军,11奉国将军,1
官署名。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户部,以收易昏烂之钞。设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,典史一人,都监二人,进行管理。仁宗即位罢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有裘氏,其职掌阙载。北周置裘工中士,正二命;裘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。
即“牙书”。
官署合称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于燕京、益都济南、河南、北京、平阳太原、真定、东平、大名彰德、西京、京兆等十路分置,掌管各路军政和民政。设宣抚使、副使等职。受燕京行中书省节制。中统二年罢。
文书名。清朝书写内阁票拟批答之纸签。其纸幅较题本略小,长七寸余,宽四寸余; 左书满文,右书汉文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司法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。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及监狱。置提法使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刑民、典狱三科,各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捕贼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兼任武学司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