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理军务善后事宜
省的军政长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省将军”。
省的军政长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省将军”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,举行大礼时或置,设副使佐之,掌大礼有关事宜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稍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以军机大臣兼充,总管督办政务处事。
官署名。秩从二品。隶陕西行省。立于武宗至大三年(1310),辖黄河以东盐、夏等州地。泰定帝泰定元年(1324)罢,文宗即位后复立。置宣慰使都元帅三员,副都元帅、佥都元帅事各二员。
官名,汉置,为陵园令之副,佐令掌守陵园。参看“陵园令”条。
道的等级之一。北洋政府时期规定,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一等道:一是首道和地方形势紧要而又治理繁难的;二是边陲地方而又形势紧要的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,王莽以南阳为前队,河内为后队,颍川为左队,弘农为右队,河东为兆队,荥阳为祈队,每队置大夫一人,职如郡太守,掌治其郡。见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前队大夫注。
官名。明朝通政使司置,左、右各一人,正五品,佐通政使掌受内外章奏封驳之事。
考功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