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宪
清朝总督尊称。
清朝总督尊称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受商人便钱给券及入中茶盐、出卖香药等货物,以朝官、诸司使副、内侍三人监之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)并入市易务为下界。南宋初复置,设提辖官,隶尚书左、右司。金朝亦置,隶户部。掌发卖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御马喂养调训等事。置使、副使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,亦称巡防营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前、后、中、左、右五路驻防,每路设统领官一人。由勇营、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。掌该路各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儒学类科目。开元二年(公元714年)诏举,崔侃等二人及第。
官名。即尚乘奉御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复名尚乘奉御。参见“尚乘奉御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驾局”。
伎术官名。元制于中书省置省医三人,掌医疗之事。
官名。又称统辖两翼牧厂总管。清朝太仆寺所属各马厂之总管。顺治元年(1644)初设立太仆寺时,分左、右两翼马厂,至乾隆十三年(1748),设统辖总管处,置统辖总管一员,或特简,或以察哈尔都统兼管。掌统理
唐、宋贡举科目名。三礼即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仪礼》。考其墨义、经注、疏义。宋神宗时罢。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宋时为明经科中的一科,三礼指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仪礼》。宋制,应试者试墨义九十条, 景德二
官名。同“鸠氏”,见“鸠氏”条。
科举考试的一种附加榜示。于正式录取名额之外,另取若干名列为副榜。元至正八年(公元1348年)中书省奏会试例取十八人外,再取副榜二十人,副榜之名始于此。明永乐中会试有副榜,给一些下第举人以做官的机会。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