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度量衡检定所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《度量衡法》,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,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,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。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《各省市度量衡检定所规程》(二十年十二月五日实业部修正),规定度量衡检定所直辖于省(市)主管厅(局),置所长一人,检定员及事务员各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《度量衡法》,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,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,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。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《各省市度量衡检定所规程》(二十年十二月五日实业部修正),规定度量衡检定所直辖于省(市)主管厅(局),置所长一人,检定员及事务员各若干人。
官名。明崇祯十六年(1643)李自成农民军置。于中营制将军下,设左、右、前、后各一人;其他四营制将军下,各设左、右二人,四品。与制将军同为本营大帅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协领”。
见“物料库”。官库名。宋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改供备库为内物料库,掌供尚食及内外膳羞以米面、饴、密、豆等食料。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
官名。见“司仪署令丞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宗室外戚、内外臣僚依不同品级加封其母、妻邑号,如国太夫人、郡太夫人、郡夫人、郡太君、郡君之类,称为叙封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直属于参谋总长, 掌管全军纪律、财务等的监察事项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二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名。清乾隆十九年,封吐鲁蕃伯克莽里克为扎萨克公,掌总理回务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回部各官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置,属社会部,管理社会福利事务。其管理范围包括社会保险,劳动者生活的改善,社会服务事业,人民日常生活程度,职业介绍,贫苦老弱残废的收容、教养等的指导
① 旧指上级官署中供下级官员来谒长官时休息的地方。有等级之分。如清朝督抚衙门中有司道官厅、府官厅、州县官厅等。② 军事机构。明朝京营编制。正德(1506—1521)中置。分东西两官厅,系选团营中精锐组
官名。太平天国职官。定都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设。为天京育才馆(一说天才书院)之教读官,分正、副。掌教授各官子弟和王府中人员。除京城外,各郡亦置有正、副育才官,派进士充任。凡“达士”(即文进士)举为王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