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国参军事
官名,汉魏皆置。东汉王府、公府、军府皆置参军事,简称参军,掌参谋军事。东汉称丞相为司徒,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,魏丞相、相国并称。相国参军事,为相国府属官,掌参谋军事,分正参军和行参军。统称参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相国参军事徐绍……昔在寿春,并见虏获。”
官名,汉魏皆置。东汉王府、公府、军府皆置参军事,简称参军,掌参谋军事。东汉称丞相为司徒,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,魏丞相、相国并称。相国参军事,为相国府属官,掌参谋军事,分正参军和行参军。统称参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相国参军事徐绍……昔在寿春,并见虏获。”
官名,汉置,掌收捕司察奸人。《汉书·酷吏列传·王温舒》:“吏苛察淫恶少年,投缿购告言奸,置伯落长以收司奸。”注:“师古曰:伯亦长帅之称也。置伯及邑落之长,以收捕司察奸人也。”
宋代无品小武官转官的资序。宋制,军队中的无品小武官称为效用。《宋会要》兵十九之四十一有关于北宋后期以后通用的效用转官的八资,称为“正额效用八资法”。一资,原称给公据,绍兴时改称守阙进勇副尉;二资,原称
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十四》记贞观二十年(公元646年)八月,回纥等十一姓各遣使归命,乞置官司,太宗大喜,遣使纳之。
官名,汉置此官,主作皇帝冠服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,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,一岁费数钜万。”注:“师古曰:三服官主作天子之服,在齐地。”又《元帝纪》:“三服官”注:“齐国旧有
官名。唐置,为羽林军长官。详“羽林将军”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从七品。唐朝改正七品,员二人,属尚寝局,为司设之佐,协掌床帷、茵席、汛扫、张设之事。宋朝沿置,属尚书内省。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罢会福、殊祥二院,置太禧院,秩正二品。二年,改太禧宗禋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宦官。掌理供给祭祀、飨食所需的醋醃食物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醯人,奄二人,女醯二十人,奚四十人”,“掌共五齐七菹凡醯物,以共祭祀之齐菹,凡醯酱之物。宾客,亦如之”
官署名。即明朝南京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,建都南京,设六部。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移至北京。南京留置礼、刑、工三部,均加“南京”二字。仁宗即位,去“南
吏员名。辽置,属夷离毕院,掌管监狱。